基本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起草或组织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省、市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组织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
五、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和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和政府机关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机关党务工作,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
九、负责区政府的法制工作,代表区政府依法处理政府法制方面的事务。
十、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区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一、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