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626002 | ||
标 题 | 泉水村塑料厂调查结果 | ||
姓 名 | 泉民 | ||
性 别 | 男 | ||
发件IP | 118.123.173.*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6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泉水村塑料厂的污染投诉怎么没有看到回复的处理意见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区环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问题属实。武阳镇泉水村7组一塑料厂实为彭山区崃源再生资料回收站,区环保局现场发现该回收站存在废旧塑料粉粹、冲洗废水直接排外环境的行为,并且未办理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武阳镇人民政府已经向该企业下达停产限期搬离的通知,并拟于近期内向该回收站实施断动力电的措施。 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区环保局电话(028-37621256)进行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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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8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