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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26002
标    题 泉水村塑料厂调查结果
姓    名 泉民
性    别
发件IP 118.123.173.*
写信时间 2018年06月26日
信件内容 泉水村塑料厂的污染投诉怎么没有看到回复的处理意见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区环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问题属实。武阳镇泉水村7组一塑料厂实为彭山区崃源再生资料回收站,区环保局现场发现该回收站存在废旧塑料粉粹、冲洗废水直接排外环境的行为,并且未办理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武阳镇人民政府已经向该企业下达停产限期搬离的通知,并拟于近期内向该回收站实施断动力电的措施。

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区环保局电话(028-37621256)进行详细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处理对象 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8年06月26日
主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028-37621271 37621272) 承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028-376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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