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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二届人民政府23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8-04-0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4034/2018—50003  公开日期  2018-04-05

区第届人民政府23次常务会召开

41日,区长罗万东主持召开了眉山市彭山区第届人民政府23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引导、规范企业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会议要求,按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区级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切实管好分管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办法规定认真实施,加强重点时节督查、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对确需维修整改的老旧消防通道、设备等加强整改。

会议听取了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两法衔接工作既是加强社会管理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区检察院牵头,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做法,6月前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该项工作。

会议审议了《眉山市彭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创卫标准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彭山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还审议了《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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