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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收文、办文、发文一般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09 作者: 来源:

收文

首问窗口登记并附政府收文笺——分送区政府办领导 

 

办文

1、请示报告件:分管区领导签署意见——区长签署意见——办公室办理或转移部门办理 

2、一般下发文件:文秘人员(拟稿)——联系领导(核稿)——文秘股(核稿)——分管副主任(审核)——主任(审核)——分管区领导(审签)——区长(签发) 

 

发文

首问窗口编制发文号——打印室制文——文秘人员核对——发文并存档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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