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8-05-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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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18〕5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任命:
罗云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王宇萍同志眉山市彭山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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